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員3名,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報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持有A1或A3公交車駕駛員3名。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綜合考察德、能、勤、績。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1、全市范圍內(nèi)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社會中青年;
2、男女不限,年齡:45周歲以下。
四、崗位要求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熱愛公交事業(yè)。
(二)駕駛業(yè)務水平
1、持有A1或A3任何一個準駕車型駕駛證,一年以上駕齡(不含實習期實習時間);
2、能熟練駕駛已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車輛,三年內(nèi)無重特大交通事故記錄;
3、具有公交駕駛工作應該具備的其它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勞。
(四)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無犯罪記錄,無吸毒史(到片區(qū)公安機關和社區(qū)街道辦事處出具無違規(guī)違紀證明)。
2、身體條件:
(1)、按照公司要求體檢;
(2)、矯正視力在1.0以上,無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無口齒不清;
(4)、手臂無紋身,無染發(fā)。
(五)、除以上條件外,未提及事項還應滿足《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第123、124號令對大型客車駕駛證申請、使用、管理的規(guī)定。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招聘網(wǎng)上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紅塔區(qū)氣象路22號滇中人力資源產(chǎn)業(yè)園區(qū)3幢203號)
4、現(xiàn)場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駕駛證(現(xiàn)場驗原件、留復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張。報名費用50元/人。
5、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6、報名咨詢電話:0877―2688409
(三)資格審查
由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依據(jù)應聘條件,對考生填寫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實際操作,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占40%,實際操作占60%。筆試過程主要考查應聘者基本的駕駛知識和駕駛技能,在實際操作中主要考察應聘者對駕駛技能的嫻熟程度及應急處理措施。在考試后,本次錄用前3名,其余合格者公司將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待公司崗位空缺通知上崗。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按擬招聘人員成績從高到低的比例通知體檢;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必須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取消擬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在一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申請,可到上一級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
(六)考察
由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質(zhì)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七)公示
考生成績及本次擬聃用人員將在玉溪招聘網(wǎng)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經(jīng)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玉溪市公共汽車服務公司審核后,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簽訂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首次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2個月。
六、人員管理
(一)人員管理:由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進行日常管理,派遣員工的崗位職責、作息制度、績效考核依照玉溪市公共汽車服務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勞動關系管理。
(二)替補:通過本次招聘的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人員到崗后因故產(chǎn)生崗位空缺的將根據(jù)本次招聘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位進行替補。
七、試用期工資待遇
1、考核合格的駕駛人員,試用期兩個月,期間按玉溪市公共汽車服務公司規(guī)章制度隨車考核,在出滿勤、完成工作任務或經(jīng)濟指標的前提下,工資根據(jù)所屬線路合同制職工效益工資平均數(shù)的80%給予發(fā)放(2000元--2500元),其他待遇不變。
八、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wǎng)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九、未盡事宜由玉溪市公共汽車服務公司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
2021 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