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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解除勞動關(guān)系違法
作者:yxcxrc
2016-03-02 0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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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互聯(lián)網(wǎng)

今年3月,李先生與某機電中心簽訂了一份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試用期為2個月。1個月后,機電中心以李先生在試用期內(nèi)不符合錄用條件、違反 單位規(guī)章制度為由口頭提出解除勞動關(guān)系。李先生認為機電中心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訴至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要求機電中心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 金。仲裁委審理后,依法支持了李某的申訴請求。
評析:判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合法與否,應(yīng)從實體和程序兩方面考慮:實體方面,《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 律規(guī)定的情形,因用人單位作出辭退等決定而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證明其解除事由符合法律規(guī)定。程序上,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yīng)將解除 事由告知勞動者,并采取有效的方式將解除通知送達勞動者。如果解除通知作出的程序違法,直接導致違法解除的后果。本案中,用人單位口頭行使了解除權(quán),未將 解除事由書面確定下來,又無法提供其他證據(jù)加以證明,故應(yīng)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